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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宋**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公示
来源:临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4-01-05

关于对宋**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个人(或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名称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案

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文书号

临农(渔政)罚〔2023〕3号

违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2023年6月25日,当事人在孟寺镇马保村东边临商河内使用电捕鱼工具进行捕捞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其进行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3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21

执法主体名称

临邑县农业农村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