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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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岗位职责

城市建设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参与拟定全县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建设计划和年度重点工程项目计划。指导城市供水、节水、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等专项规划和工程建设工作。指导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规划建设工作。负责直接管理的城市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城市地下管线综合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筹集分配管理)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扶持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住房保障制度改革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定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编制全县国有土地上凡物征收与补偿年度计划。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监督管理和重大项目征收补偿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备案、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资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由县政府组织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完成法律法规规定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镇建设股

参与拟订小城镇和村庄设计、建设管理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特色村镇保护和监督的有关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限额以下乡村住房质量安全工作。指导小城镇人居生态环境改善工作。

城建监管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建筑业发展改革和建筑市场监管的政策、规划、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县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负责全县建筑材料价格调查、上报、协助发布工程造价信息。负责全县竣工结算备案。负责全县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网上备案登记。负责全县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问题争议解释。承担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责任。负责全县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全县建筑业企业对外市场开拓,负责进县建筑市场企业的管理工作。组织协调住房和城乡建设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市场。

  贯彻执行上级相关政策和全县物业服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物业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全县物业服务标准规范并指导实施。负责拟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政策并监督实施,落实房屋装饰装修相关法律法规。负责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制定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和物业服务管理规划以及年度计划,指导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参与拟订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以及智慧住区、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建筑节能重大项目以及试点示范。

   组织拟定全县城市设计、城市勘察、市政工程测量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历史优秀建筑保护、城市雕塑工作。负责全县勘察设计市场与质量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县勘察设计行业发展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消防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和标准设计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大中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工作,参与概算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规范和抗震技术规范。负责全县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抗震设防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重大科技研发、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以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拟订稳定住房价格的措施并监督执行,加快推进房地产市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工作,指导组织编制实施住房发展规划。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和产权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房屋中介管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技术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指标、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或者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质量缺陷的投诉。负责推进本系统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督,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承担办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

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股

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负责抽查工程建设责任主体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负责抽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开展情况;负责组织或参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依法监管工程建设责任主体违法违规行为,发现违法行为及时移交县综合执法局;负责依法处理与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相关的投诉、举报;负责制定建筑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或督导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开展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