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养老机构补助项目审批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和法人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相关项目申报表,提供内容详实、手续完备的申报材料。向民政、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受理: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对本地申报的养老机构省级建设(运营)补助项目受理和初审。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相关项目补助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情况和补助建议,并由民政局、财政局审查人、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市级民政、财政部门审批。
二、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养老服务人才补助项目审批流程
(一)申请:项目单位和法人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相关项目申报表,提供内容详实、手续完备的申报材料。向民政、财政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民政、财政部门的指导、检查。
(二)受理及审批:县民政局、财政局负责对本地申报的城乡社区养老设施养老服务人才补助项目受理和初审。接到项目单位申请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勘查和材料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相关项目补助申请表中填写审核情况和补助标准,并由民政局、财政局审查人、审核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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