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财农〔2017〕43号)、《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农办财〔2017〕35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8〕98号)、《山东省动物疫病防控财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鲁牧计财发〔2017〕49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被依法强制扑杀动物的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预防、控制和扑灭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动物疫病过程中被强制扑杀的动物。
(三)补贴标准:平均测算标准为禽15元/羽、猪800元/头、奶牛、种牛6000元/头、肉牛3000元/头、羊500元/只、马12000元/匹,其他畜禽补助测算标准参照执行。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猪1200元/头。
(四)申请程序:被扑杀畜主向乡镇(街道)、动检中心所提出申请,乡镇(街道)、动检中心所初审后上报至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复核后报县财政局审核,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扑杀补偿经费和扑杀处理费逐级拨付。
(五)申请材料:
(1)强制扑杀补助书面申请表、扑杀详情登记表及影像资料或照片;
(2)养殖场(户)生产、防疫记录;
(3)养殖场(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咨询电话:0534-5058816
四、受理单位: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34-5058788(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举报地址:临邑县迎宾南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