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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邑县无害化处理补助申报指南
来源:临邑县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8-26

一、政策依据

《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通知》(鲁牧计财发[2020]20号),德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德农动卫字[2022]1号)。

二、申请指南

(一)补贴对象: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实施主体。

(二)补助范围: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猪;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牛、羊等畜类以及含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家禽及毛皮动物胴体等。

(三)补贴标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鲁农动卫字[2020]39号)规定,病死猪体长小于30厘米的,每头补助4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30厘米(含),小于70厘米的每头补助55元;病死猪体长大于70厘米(含)的每头补助60元。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牛羊等病死畜类以及含屠宰过程中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疫确认为不可食用的生猪产品每吨补助800元,对集中专业无害化处理的家禽及毛皮动物胴体每吨补助500元,具体补助金额根据财政状况确定。

(四)申请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提出申请,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审核后报县财政局复核,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无害化处理经费拨付给县畜牧业发展中心,由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将无害化处理经费拨付给无害化处理场。

(五)申请材料:

(1)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收集单据;

(2)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核查登记表;

三、咨询电话:0534-5058801

四、受理单位: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县相关政策执行。

六、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34-5058788(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举报地址:临邑县迎宾南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