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
《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版)》(鲁牧计财发〔2023〕1号)、《德州市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方案(2023版)》(德农动卫字〔2023〕3号)。
二、申请流程
(一)补贴对象:临邑县内自主完成当年度强制免疫计划的畜禽养殖场户。
(二)补助范围:目前我县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O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等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免疫家畜为猪、牛、羊等,家禽为鸡、鸭、鹅等,具体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根据当年强制免疫计划确定。
(三)补贴标准:“先打后补”疫苗补贴单价按照当年度文件执行。
(四)申请程序:养殖场户通过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自行完成注册登记,由乡镇管理员审核通过。然后,在“先打后补”模块如实填写和上传相关申请材料,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提交补助申请,再由乡镇管理员进行初审,最后由县级管理员完成终审,并汇总生成临邑县《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自购疫苗经费补助汇总表》报县财政局,经县财政局对“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审核后,逐级发放至养殖场户。逾期未申请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给予补助。
(五)申请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及采购发票;
3.补助资金3万元以上的养殖场户还需提交免疫抗体检测合格报告(检测样品量不少于30份)。
三、咨询电话:0534-5058716
四、受理单位: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
五、办理时限: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举报电话、地址
举报电话:0534-5058788(临邑县畜牧业发展中心办公室)
举报地址:临邑县迎宾南路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