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5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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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 251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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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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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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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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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鲁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20万头羊、1.5万头牛搬迁改造项目(附全文链接)临审环报告书〔2022〕5号临邑鲁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年屠宰100万头生猪、20万头羊、1.5万头牛搬迁改造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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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审环报告书〔202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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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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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