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7月29日我局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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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四楼402室
邮 编: 2515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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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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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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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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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山东德州邢侗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 (附全文链接)临审环报告表〔2022〕52号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德州供电公司山东德州邢侗220kV变电站220kV间隔扩建工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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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审环报告表〔202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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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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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