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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恒利热电供热中心用热申请及用户接暖流程
信息来源:临邑恒利热电供热中心 发布时间:2024-05-22

集中供热服务

一、办理依据

《山东省供热条例》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供热,是指供热企业依靠稳定热源,通过管网为用户提供生活用热的集中供热行为。”第五条:“省、设区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供热管理部门(以下统称供热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供热及相关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第十三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既有民用建筑接入供热管网应当进行节能改造,并符合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新接入的在供暖管网覆盖范围内。

二、受理单位及办理地点

临邑县瑞园路行政审批服务局

临邑恒利热电城区供热中心(临邑县广场大街200号)

临邑恒利热电临盘供热中心(临邑县天津路北40米)

三、受理时间

根据要求,城区拟入网用热的单位,于当年9月30日前提出上网用热申请。

四、申请材料

1、上网用热申请表。

2、项目总平面图、各栋楼详细面积材料。

五、基本流程

1、提出书面申请。

2、确定热用户是否具备上网用热条件。

3、供热企业应及时与用热单位签订上网用热协议。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供热企业对供热质量负责。

六、咨询方式

1、现场咨询: 临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供热报装窗口;

临邑恒利热电城区供热中心收费处;

临邑恒利热电临盘供热中心收费处。

2、电话咨询:城区供热中心:0534-4228206;临盘供热中心:0534-4434001

内容保障 | 公务邮箱

临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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