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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第二中学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临邑第二中学 发布时间:2025-05-22

为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学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我校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突发事件、火灾事故、被盗案件、食物中毒、溺水、传染性疾病、交通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明强

副组长: 葛耐贵孙法光 宁泽路刘毅

成  员:闫新东 张良胜 陈虎 赵文彬 王冠卿 赵本迁  闫照栋 宁泽路  郭仁亮 毛向青 杨清亮  谢新 刘毅 杨风彬 翟志豹  贾德坤  赵静霞  全体班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调查处理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三个工作机构。

(一)调查处理组

组长:曹明强

成员: 葛耐贵、 孙法光、张恩福、闫新东、张良胜、宁泽路、赵本迁、杨清亮 、毛向青、郭仁广、 李范

(二)宣传善后组

组长:葛耐贵

成员:赵文彬 、闫照栋 、刘毅、翟志豹、赵静霞、李范、迟鹏、高鑫

(三)后勤保障组

组长:葛耐贵

成员:杨清亮、陈虎、王冠卿、 郭仁亮、贾德坤 、董建军

三、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职责

1、第一时间赶到学校,指导各学校迅速启动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控制措施。

2、配合上级调查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个案调查,并为有关部门提供检验样品和相关人员的相关资料。

3、负责对各类安全事故按程序和时限进行报告。

4、提出防范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采取的改进措施。

四、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1)报年级主任、值班校长、学校负责人。

(2)报县教体局(电话:2143001、2143015)。

(3)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上级领导报告。

(3)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镇政府及县教体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县二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5)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县二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在向学校、教体局、镇政府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消防栓、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1)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消防栓、各类灭火器具。

(2)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3)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3)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4)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三)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体局、乡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2)教体局、镇政府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批准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2)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镇政府领导,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体局、镇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3)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溺水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公安系统或110、乡镇(街道)领导、有关医护人员。

2、处理措施:

发生溺水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抢救溺水者,争取时间,避免伤亡。  

(2)迅速拨打120就近进行急救。  

(3)迅速报告校长及乡镇(街道)政府领导配合抢救,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校长及有关领导迅速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溺水者或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3、注意事项:

(1)稳定家长情绪

(2)疏散闲杂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3)在溺水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发现者为预案的首位责任人,首位责任人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尽一切力量营救或抢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边的营救工具、通讯工具等尽快做好营救、抢救和报告工作。如遇视而不见、拖延时间、知情不报等一律视为失职,学校将视失职情节追究责任。 

(六)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防疫站、乡镇(街道)政府领导,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体局、乡镇(街道)政府领导。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2)学校领导立即教体局、防疫站、当地政府报告。

(3)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2)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3)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4)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乡镇(街道)政府、交警大队、有关医护人员。

2.处理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报告地点要具体,事故情形要具体。

(3)按照程序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县教体局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5)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3.注意事项:

(1)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2)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3)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4)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3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技术勘查。

(5)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6)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一)现场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学校领导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学校领导小组及负责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向县教体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伤患人员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二)信息传递报送

1、报送内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事发后立即电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事发后2小时内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送县教体局;事故处理中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三)事故调查防范

1、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政

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加强对重、特

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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