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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第三中学课堂教学安全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临邑第三中学 发布时间:2025-09-17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和安全生命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不准接打电话: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并上报教务处。

6、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自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话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干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干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

此项工作制度也关系到老师们的安全,请教师们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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