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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临邑第四中学 发布时间:2025-12-24

为了保障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突发事件、火灾事故、被盗案件、食物中毒、溺水、传染性疾病、交通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各类安全事件应急措施

㈠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⑴报学校领导

⑵报县教体局(电话:2143001、2143015)

⑶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⑵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⑶学校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县教体局汇报。

⑷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⑸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⑹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院(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⑺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⑴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⑵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6)疏散引导组人员:

⑴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㈡火灾事故

1、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在向学校、教体局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消防栓、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⑷学校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消防栓、各类灭火器具。

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⑶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⑴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⑶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㈢被盗案件

1、报警程序:

⑴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⑵向教体局领导汇报。

⑶经校领导批准向公安机关报案。

2、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⑵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事项:

⑴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⑵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㈣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安全人员、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⑷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㈤溺水事故

1、处理措施:

发生溺水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⑴抢救溺水者,争取时间,避免伤亡。  

⑵迅速拨打120就近进行急救。  

⑶迅速报告校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校长及有关领导迅速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溺水者或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3、注意事项:

(1)疏散闲杂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2)在溺水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发现者为预案的首位责任人,首位责任人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尽一切力量营救或抢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边的营救工具、通讯工具等尽快做好营救、抢救和报告工作。如遇视而不见、拖延时间、知情不报等一律视为失职,学校将视失职情节追究责任。 

㈥突发传染性疾病

1、报告程序:

(1)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处理措施:

(1)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2)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报告地点要具体,事故情形要具体。

(3)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4)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3.注意事项:

⑴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⑵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⑶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⑷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3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技术勘查。

⑸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五、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3、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伤患人员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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