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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第二职业高级中学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临邑第四中学 发布时间:2025-09-10

为了保障临邑县第四中学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要求,从我校实际出发,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临邑县第四中学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突发事件、火灾事故、被盗案件、食物中毒、溺水、传染性疾病、交通安全等方面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情况能力,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成立我校安全工作领导指挥部及小组。

1.应急疏散指挥部

总指挥:刘天庆

副总指挥(现场总指挥):张善良

成员:张善良 马延江 苏振中  李玉宏  彭传亮

职责:1.全面负责应急工作;2.执行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领导小组成员按其分管或负责部门的职能、职责各负其责;3.合理划定学校及周边应急疏散场地(避险场所)、疏散通道;明确应急疏散信号方式;教育学生熟悉和掌握应急疏散的流程和纪律。

2.应急疏散工作小组

1)组织协调组

组长:王传宝

成员:田兆兵

职责:1.负责方案的制定;2.做好过程的协调指挥;3.做好校内信息的上传下达,负责对外与上级主管部门及社区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等;4.负责科学编制学校应急疏散路线图、班级应急疏散路线方案等。张贴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标识;5.组织开展疏散质量自评工作;6.负责的评价和总结工作。

2)宣传报道组

组长:李玉宏

成员:孟令臣

职责:1.负责安排前的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2.负责的摄影、计时、记录等。

3)疏散引导组

组长:姜春华

成员: 苏振中邢照才 彭传亮 李先泉

安全岗人员:马延江 张善良 王德强 邵书昌 贾道斌 王永峰 徐义军 王东盛

吕建华 韩国梁 马  姝 许嫣玲 邢  燕  全体任课老师

职责:1.组织、引导师生进行安全有序地疏散;2.及时扶助摔倒及受伤师生;3.及时报告疏散过程中的重大险情;4.疏散完成后协助其他各组工作。

4)抢险救护组

组长:王东盛

成员:王荣为 

职责:1.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实施校内自救互救,抢救遇险师生,视情况抢救重要财产、档案等;2.如发生意外事故,负责将受伤师生运送到指定安全区域,并拨打120联系急救中心;3.检查师生身心状况,在专业医务人员到达之前,进行临时救治和必要的心理疏导。

5)后勤保障组

组长:王昌伟

成员:赵振东

职责:1.制作准备疏散路线图和疏散标识;2.布设场地:对集结场地进行区域划分和标示;3.负责治安及警戒工作,维护秩序,保障安全;4.负责通讯、广播、救助等所需物资器材的准备;5.负责信号音源的采集与发布;6.结束后检查、恢复学校水电、通讯等后勤保障设施。

三、各类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㈠突发事件

1、报警程序:

⑴报学校领导。

⑵报县教体局(电话:2143001、2143015)。

⑶根据事件需要,报告公安机关。

2、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⑵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⑶学校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县教体局汇报。

⑷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⑸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场,其余人员驱散。

⑹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当地卫生院(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⑺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须立即拨打110报警。

3、注意事项:

⑴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⑵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⑶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6)疏散引导组人员:

⑴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的疏散到安全地带,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⑵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㈡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学校领导,值日教师,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⑴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⑵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中心(电话119),报告内容要详实、准确,地点要具体,火灾起因或燃烧物性质要明确,要等到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⑶在向学校、教体局领导汇报的同时,要派出人员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⑴参加人员: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校内消防安全员和教师为主,其余人员(学生除外)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⑵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⑶使用器具:消防栓、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⑷学校各级领导和教师要迅速组织人员逃生,原则是“先救人,后救物”。

⑸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校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车辆驶入和组织扑救。

4、扑救方法:

⑴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消防栓、各类灭火器具。

⑵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⑶扑救用电器具、用电线路火灾,应先切断电源。

5、注意事项:

⑴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⑵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⑶火灾发生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⑷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

㈢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体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⑴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⑵向教体局领导汇报。

⑶经校领导批准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⑴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人员报告。

⑵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⑶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⑷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⑴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⑵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㈣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安全小组人员、学校值日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

⑵、教体局、政府领导。

⑶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⑴发现情况后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⑵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拨打“110”请求救助。

⑶由饮食服务管理人员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⑷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⑸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和领导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⑵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⑶事故发生后,要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组织人员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㈤溺水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公安系统或110、学校安全委员会人员、有关医护人员。

2、处理措施:

发生溺水事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⑴抢救溺水者,争取时间,避免伤亡。  

⑵迅速拨打120就近进行急救。  

⑶迅速报告校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校长及有关领导迅速到达现场后立即抢救溺水者或配合医生进行抢救。

3、注意事项:

⑴稳定家长情绪

⑵疏散闲杂人员,保护现场,做好记录。

⑶在溺水事件发生后,第一个发现者为预案的首位责任人,首位责任人应以学生的生命安全为重,尽一切力量营救或抢救溺水者,要充分利用身边的营救工具、通讯工具等尽快做好营救、抢救和报告工作。如遇视而不见、拖延时间、知情不报等一律视为失职,学校将视失职情节追究责任。 

㈥突发传染性疾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防疫站、学校安全委员会人员、学校值班教师。

2、报告程序:

⑴学校领导。

⑵教体局领导。

⑶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卫生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⑴发现疫情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

⑵学校领导立即向教体局、防疫站。

⑶根据疫情,立即将传染病患者送往当地卫生院(所)或就近医院(传染病医院),或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请求救助。

⑷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学校传染病防控安全预案,实行隔离等防控措施。

4、注意事项:

⑴稳定师生情绪,各类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慌乱。

⑵学校要及时与家长沟通,得到家长的支持和配合。

⑶要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工作秩序,做好治安保卫工作。

⑷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㈦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体局、交警大队、有关医护人员。

2.处理措施:

⑴接报后,校长、值日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人员进行抢救。

⑵迅速拨打“110”报警,并了解是否有人员伤亡,如果有并拨急救中心电话“120”求助。报告地点要具体,事故情形要具体。

⑶按照程序及时向乡镇(街道)政府、县教体局汇报。

⑷如有人员受伤,尽快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告知学生家长,共同协商处理办法。

⑸交警队事故责任认定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好事故善后处理事宜。

3.注意事项:

⑴要稳定学生情绪,组织学生开展自救。

⑵救护人员未来之前,对伤势严重的人员作止血处理,不宜剧烈移动。

⑶如车辆受损严重或翻车,要尽快要把所有学生从车里转移到附近安全地方。

⑷事故出现后,要在距现场30米处设立警示标志,并注意保护现场,以便对事故进行技术勘查。

⑸对送往医院进行急救的学生,要有相关人员陪同。

⑹对新闻媒体的采访要求,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五、其他应急处理办法

㈠现场应急处理

1、事故发生学校保持镇静,沉着应对,立即向有关部门报警,并组织教职工施救及学生自救,努力将人员伤亡减少到最低程度。

2、立即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向县教体局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事故性质向公安、交警、消防、卫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门紧急求援,使灾情较快得以控制,受伤人员及时得到救治。

3、事故发生后,教体局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机构人员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展开工作,采取应急措施全力组织抢救,维持秩序,疏散师生,保护现场,监控险情,关注事态发展。

4、协同有关部门抢险救灾,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伤患人员家属的安抚解释工作。

5、依靠政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做好事故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并与保险公司等单位取得联系,协调赔偿,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㈡信息传递报送

1、报送内容:事发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经过、伤亡人数、直接损失;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已采取的措施、需有关部门协助解决的问题;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等。

2、报送程序:分两级报送。事发单位报送:事发后立即电告县教体局安全领导小组;事发后2小时内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送县教体局安全领导小组;事故处理中随时报送相关信息。

㈢事故调查防范

1、事故调查。安全事故发生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属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当事学校要做好相关现场保护工作。事故调查采取“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没有追究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放过。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隐瞒事故调查。

2、防范监控。为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特大事故的隐患排查、整改,县教体局将对各校安全工作进行经常性检查、指导、督促限期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特大事故隐患,学校要建立档案,逐级上报,并制定防范监控方案,确保重、特大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消除和有效监控,从而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六、本预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应规定执行。各学校、幼儿园也要参照此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的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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