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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第五中学规章制度
信息来源:临邑第五中学 发布时间:2026-04-27

临邑县第五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的财务要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即要在校长的领导下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2.学校的会计人员要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掌握本岗位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3.财务人员应当保守学校的财务秘密,除法律规定和学校领导人同意不能私自向外界提供或泄露单位的会计信息。

4.财务人员要认真做好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5.财务人员要对会计业务及时登记入账,并准确记录,做到账证、账实、账款、账账相符。

6.财务人员要认真编写月报表和年报表,并及时向领导汇报,以便领导进行资金决策。

7.学校应当加强现金库存现额的管理,超过库存现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8.学校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

9.会计人员应当接受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

10.学校要定期向学校教师进行账务公开,对教师有疑问的问题要进行情况说明。

临邑县第五中学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接受学校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不准带水果刀等得器进入校园。同学之间不得玩尖利器具或有毒、有害的化学药品。

三、不准攀爬围墙、栏杆、阳台、建筑物顶层等有危险性的地方。

四、教室、走廊等教学场所严禁追跑嬉闹,不得向窗外抛扔任何杂物、防止砸伤他人和影响校园环境卫生。

五、上下楼梯靠右行,轻步上楼慢步下,不得拥挤,手臂不能靠着扶手。

六、新学期开学后,均应接受学校统一安排的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如有特殊病史,不得隐瞒。患有不宜进行剧烈体育活动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的学生,应告知班主任,政工处备案并局面通知有关任课教师,该生可免于参加剧烈体育活动。

七、在校期间,如有身体不适,应及时向老师报告,防止延误治疗时机。

八、学生遭遇挫折或心情烦恼,而自身又无法排除时,应及时告诉家长或向班主任、学校心理咨询室咨询,调整好心态,防止意外发生。

九、按时到校、离校,不在路上玩耍、逗留。

十、骑车上学注意安全,不得骑“三无(无车闸、无车铃、无车锁)自行车,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十一、增强食品卫生意识,不买”三无“(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食品和路边摊贩不洁食品。

十二、体育、实验等课堂,应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则,听从老师指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三、在计算机房上课时,要遵守青少年网络公约,不接触不良信息。

十四、不得站在高处或爬窗台擦教室、楼道的窗户玻璃等。

十五、遵守用电、用火规则,注意用电、用火安全,不得触碰校内任何交流电气设备,学生不得抽烟、玩火。严禁学生携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十六、当与他人发生矛盾,而自身又无法解决的时候,应及时告诉家长或老师,防止矛盾激化、酿成事端。

十七、学校组织集体外出,应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有序步行,活动期间,严禁擅自离队游玩。

十八、在校期间不随便走出校门,遇有急事应向班主任请假,由班主任签发出门证;不跟陌生人离开学校。

十九、当发现危及人身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知情者应及时向老师或学校领导报告。

二十、乘车学生还须做到:在乘车点吵闹,有序上下车;在车上不把头、手伸到窗外,不在车内玩游戏和与他人吵闹。

二十一、记住下列几个重要电话:火警119、匪警110、急救120、紧急情况下打电话求救。

临邑县第五中学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教育教学活动是学校工作的中心环节,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有序进行,全体教师人人有责。为了增强全体教师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任课教师参与学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课堂教学管理,以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一、课堂教学管理制度

(一) 室内课堂教学

1、任课教师要努力提高职业道德水平,关心爱护学生,学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维护学生的健康成长。

2、落实“减负”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学生的作业量、作业时间符合上级有关规定。

3、加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帮助学生解除心理障碍,培养良好的意志品质。

4、任课老师必须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的各项规范、按照学科教学要求,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确保学生安全。并要经常结合各学科特点和教学内容,有的放矢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5、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课堂时间和工作纪律。要按时到达工作岗位或进教室上课(含分担的自习课、学校临时调换的课时),不得迟到、早退、外出;上课时间(包括自习课)不准接打电话、看手机;不得自行提前或滞后上课、下课。坚决杜绝缺岗、漏人和随便缺课、调课现象。如情况特殊,确需调课的,必须经年级部批准。

6、班主任每天要把学生实际到校人数。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清点班上学生的人数,认真核对学生出勤,若发现学生无故缺席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询问情况、查明原因并及时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7、课堂教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学生的思想和身体状态,发现学生情绪不稳定或身体状况不佳时,应主动询问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处置,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8、上课期间,教师不得坐堂授课,不准将学生拒之门外或滞留在办公室内,更不得要求学生中途离开教室或回家。

9、上课期间,任课教师应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切实观察、了解学生在课堂上的表现,防止学生之间发生口角,避免由于出现打架、斗殴而导致的安全事故。数学、美术等学科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严禁学生上课睡觉现象,严禁学生上课喧哗、大闹、交头接耳乱说话,维护好正常的课堂秩序。

10、教师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教育学生要讲究方法,不得采用简单粗暴的方法,不得讽刺、挖苦、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坚决杜绝由于管理不当而导致学生出现的安全问题。

11、到专用教室上课,任课教师必须做好学生组织工作。信息技术课,教师要教育学生爱护公物,不人为破坏公物,学生要在教师的引导下完成每一样学习任务。若发现有学生人为破坏电脑或耳机、键盘、课桌等设备的,需按价赔偿物品。

(二) 实验课堂教学,上实验课教师及实验员要切实上好实验课,保证实验课的安全。

1、任课教师要严格按教材要求做好实验准备,对所用药品、器材要在课前检查并进行预做,确保药品器材安全有效。不得让过期变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器材药品进入课堂。

2、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实验课的教学工作,必须做到:课前教师对要做的实验的整个过程能熟练操作;对存在一定安全问题的实验,教师上课时一定先讲实验要点和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处理安全事故的必要知识;并对重要操作进行必要的示范和演示;同时对实验的整个过程进行认真指导和全面监控,确保学生安全。

3、任课教师领用的剧毒物品,实验完毕后,剩余部分及时退还实验室,严防学生将剧毒物品带出实验室。

4、所有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实验步骤进行。

5、学生离开实验室后,管理人员和教师及时关好门窗及各种电器,并严格遵守实验室使用登记制度。

6、如遇各种突发事故,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处室汇报。

(三) 室外课堂(体育课)教学

1、上课铃响前,体育教师必须站在上课场地上等待学生的到来,切实加强责任心,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合理安排运动量和运动强度,关注体质较弱学生和特异体质学生。

3、严禁学生上体育课佩佩戴金属或玻璃装饰品及穿皮鞋。

4、对于因身体原因不能上体育课的学生,对于在教学场地休息,旁观的学生,体育老师要给予关注,不可放任不管;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上课场地的,班主任必须做好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出现学生脱管的现象。

5、体育课上,发生学生呕吐、晕倒、受伤等突发情况,应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如果学生病(伤)情较轻,任课教师要迅速通知校医、班主任和值周领导,其他教师要给予协助;如果学生病(伤)情较为严重,要立即送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治或抢救,并联系班主任及时将学生病(伤)情通知家长。教师事后及时写出现场情况书面报告,并上交学校。

6、教学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保证学生在准备、学习、练习等环节均队列整齐安全有序,不得出现学生散乱、离开老师视线、教师离场等严重违纪行为。

7、体育组教师要适时对学校的体育设施、器材进行安全检查,若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对体育设备、器材进行维修或更新。

8、体育课因雨天或其他原因不能上室外课,教师要在教室内组织相应体育常识和健康保健方面的知识传授,不能出现无授课内容的课堂。

(四)其他教学活动

开展学生社团、考试等教学活动时要有组织者和具体责任人,要加强教师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要健全意外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考试监场期间,严禁教师迟到或早退,严禁教师在监考期间玩手机或做其他与考试无关的工作,严禁教师离开考场或对学生的违纪行为熟视无睹。

考试时严禁学生作弊、睡觉、无故离开考场等行为。届时教导处将对考试监考过程进行抽查。

因为教学需要,必须进行校外活动,直接组织者要在活动前在备课中有详细的活动方案,并于上课前一天向主管领导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组织活动,且须确保学生安全。

自习课,必须有班主任坐班,记录学生人数和课堂纪律情况,教导处将不定期抽查。

二、课堂教学管理制度的说明

在课堂教学中,实行任课教师负责制。凡违反以上规定,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或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为责任事故。此项工作制度由各年级部检查实施,教导处每周将对各种课堂教学督查一到两次,望全校教师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

临邑县第五中学考试管理制度

为考查学生所学相关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时反馈各学科的教学效果,调整教学策略;进一步指导教学,提升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命题原则及要求

(一)命题原则

1.考试命题要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要面向全体学生,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要有利于加强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正确导向,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要注重考查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2.要从学科特点出发,适当设置有价值的开放性试题。加强对学科内知识综合能力的考查,重视与其他学科间的知识渗透,考查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培养学生的探究能力。

3.注重对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学习能力的考查。不出偏、难、怪题;一般不出学生持有的教辅资料上的原题;不出三年内本校各年级期中、期末考试卷中的原题;不出人为编造似是而非的题目。试题不要太机械,题型要灵活,以利于对学生更好地进行全面考查。

4.充分考虑学生的实际生活状况和身心发展水平,增加联想社会、接触生活的试题。体现人文关怀,以利于学生了解社会、适应生活。

5.题型的配备、试卷结构的设计体现继承与发展相补充的原则。

6.试题应突出创新开放,确保科学严谨。试题应注重体现时代性,关注社会热点。

7.题目设置要有一定的区分度,起点适当,坡度适宜,有利于各种程度的学生考出自己的水平。

8.试题的题量要适中,在充分发挥传统题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使用新题型,但要妥善处理各种题型的使用比例。

(二)命题要求

1.要相互了解,统一进度。

2.要从整个年级的高度命题,树立全局观念。

3.要认真学习课程标准,把握教材。

4.要认真研究高考命题方向,提高命题质量。

5.试题易、中、难程度要有合理的比例,要体现试题的区分度。

6.审题教师一定要做一遍试卷,并将相关信息反馈给命题教师,以确保试题内容的正确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要随样卷一同上交教务处。

7.英语听力录两份(一份备用)。考前必须试听,确保听力效果。

8.试卷容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符。

9.考前不得透露有关试卷内容,确保考试的严肃性。

二、教师监考要求

为加强学校考试监考管理,树立良好校风、教风、考风,对教师监考要求如下:

1.教师应根据学校安排的监考表进行监考,非特殊情况不得擅自调换监考场次、时间。如确实由于工作和特殊事件需要调换监考,须提前一天告知教务处和年级组,经教务处和年级组批准方可调换。

2.期中(末)考试,教务处会在各年级的首场考试前5分钟,播放“考场规则”。首场监考的教师需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打开广播,组织学生认真收听广播内容。

3.教师应提前15分钟(首场监考提前20分钟)到教务处领取试卷。领取试卷时,要仔细检查试卷科目与数量。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考场组织考试,核对考场学生人数。安排学生把与考试有关的书籍、笔记、练习册放到指定地点,等考生安静后可分发试卷确保准点开考。考卷下发后,要告知学生下发考卷张数,确保学生拿齐了所有试卷。同时告知学生考试结束时间。

初三一模和二模的监考教师要提醒学生检查条形码是否按要求填写(或粘贴)在指定区域。

4.教师在监考过程中,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如看书、看报、睡觉、接打手机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应严格要求学生遵守考场纪律;要定时巡查考场,及时警示学生中出现的作弊苗头。如发现有考试违纪和作弊者,应当场停止其答卷,试卷没收作废,并对作弊事实、过程进行记载,作弊学生签字认可后方可离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要将作弊事件如实上报年级组和德育处。

5.监考教师发卷后,除对试题印刷不清或分发错误可做公开说明外,对考生提出的其他问题不予解答、解释、启发或暗示等。

6.考试结束前15分钟,允许学生提前交卷。考试结束,监考老师要准时收卷,不得延长考试时间。监考老师收卷后应清点核实试卷数量与考生人数是否相符;清点无误后方可让学生离开考场。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立即将试卷带回教务处,理顺试卷,按要求进行装订,并交给教务处工作人员。

三、教师阅卷要求

为量化教师教育教学效果,确保学生考试成绩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学校制定教师阅卷制度,旨在进一步规范阅卷工作,保证阅卷的公平、公正,提高阅卷质量。

1.凡学校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由教务处组织各备课组进行网上阅卷。各首席教师为阅卷组长,所有阅卷工作由组长进行具体的流水分工。为确保阅卷工作的严肃性,不允许学生参与阅卷工作。各阅卷组要根据学校的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2.阅卷必须客观、公正,严格掌握评分标准,认真按评分标准阅卷评分,努力减少差错。教师个人不得擅自改动试卷考分。如有差错,要改考分,须征得阅卷组长同意,并签上姓名。

3.试卷的评阅和成绩评定

(1)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统一标准、集体评阅、流水作业、全面复核的试卷评阅制度。

(2)试卷评阅要依据参考答案或评分要点,保证客观公正。

(3)所有试卷都要经过复核,复核签字手续要齐全。复核后,审核人要签字。

(4)评阅试卷一律采用加分(记得分)的方式。可以在具体的采分点上标明扣除分数,以指明学生的答题错误,但每道题务必给出得分。书写得分要明确、清晰,与采分点上扣除分数区分开。分数有改动的,要签字负责。

(5)必须使用红色笔评阅试卷,不允许使用蓝色、黑色等颜色的笔。

4.阅卷完毕,阅卷组长负责对全年级成绩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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