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邑县洛北中学学生资助实施细则
学生资助是义务教育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广阔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有效解决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特别是因家庭困难而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而推出的,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法:
一、认真执行省、市、县政府以及教育局拟定的各种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坚持原则,真正让义务教育阶段因家庭贫困的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从而更好地接受教育。
二、申报程序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 贯彻宣传阶段组织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吃透文件内容,让广阔师生、家长认识国家的政策,提高人民素质、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表达,是政府为人民办的实事之一,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爱,真正使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资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学生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建档立卡、特困供养、城乡低保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重大疾病等相关材料。
(三)经学校核实、研究、调查、问询后按照申报学生贫困,并签署学校评议意见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上报学校,经学校核实后重新公示),最后上报上级部门。
临邑县洛北中学学生资助申请指南
一、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文件要求:住校生:750/每学期,通校生350/每学期
三、资助程序
1、义务教育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按学期发放。
2、学校按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学生先了解国家、省、市资助的相关政策;
(2)向学生发放资助申请表;
(3)学生提交申请书,学校在进行受理
(4)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后期统计助学金发放情况。
四、注意事项等内容
1、申请义务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德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认定义务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依据以下因素:
(1)家庭经济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劳动力及职业状况,家庭财产及收入,家庭负担等情况。
(2)特殊群体因素。主要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情况。
(3)突发状况因素。主要指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的情况。
(4)学生消费因素主要包括学生消费金额,消费结构等情况。
(5)其它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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