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是义务教育阶段党中央、国务院为减轻广阔人民群众经济负担、有效解决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特别是因家庭困难而导致学生辍学的问题而推出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切实把此项工作搞好,用好此项经费,实事办实,特制定我中学具体实施方法:
一、认真执行省、市、县政府以及教育局拟定的各种实施方案,实事求是、坚持原那么,真正让义务教育阶段因家庭贫困的学生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从而更好地接受教育。
二、 领导机构
组 长:周吉勇
分管领导:宋 军、张文勇
成 员:卢志良、陈明晨、各班班主任
三、申报程序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 贯彻宣传阶段组织召开全体师生大会,认真贯彻学习文件精神,吃透文件内容,让广阔师生、家长认识国家的政策,提高人民素质、维护广阔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表达,是政府为人民办的实事之一,充分表达了党和政府对贫困生的关爱,真正使义务教育阶段实施资助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 贫困中学生的资助条件
1、受资助的贫困中小学生须遵纪守法、勤奋老实、品行优良、成绩优异;
2、受资助的学生家庭确系贫困,〔孤儿、单亲家庭、残疾人家庭的学生优先〕;
3、受资助的学生心态健康,有回报社会的理想;
(三)调查摸底阶段学生书面提出申请表,班主任老师再根据学生填写申请表进行评比。然后再由学生填写资助汇总表,学校进一步汇总后上交教育局。
(四)审核公示阶段审核逐级进行。
一是班级审核,班级审核是经班主任签定意见后方可上报年级处。
二是年级处审核,由年级主任、教务员、教师代表组成,调查、核实后签定意见上报到学校。
三是经学校核实、领导组研究、调查、问询后按照申报学生贫困,并签署学校评价意见后,公示一周(公示期间内对有异议的学生,可上报学校领导组,经领导组核实后重新公示),最后上报市教育局确定审核。
四、组织保障:
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学校专门成立工作领导组。从制定方案到审报、审核、公示到落实全程参与和监督,做到组织到位、领导重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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