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本制度旨在加强学校校舍安全管理,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好,为师生提供安全、舒适、健康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学校应建立校舍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职责和责任人,确保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校舍安全检查
学校应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对校舍进行全面、细致、深入的安全检查,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好。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校舍结构安全、消防设施、电气线路、通风设施、给排水设施、防雷设施等。
检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校舍设施安全、完好。
三、校舍安全使用
学校应制定校舍安全使用规定,明确校舍设施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确保师生正确使用校舍设施。
禁止在校舍内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危险行为,确保电气安全。
禁止在校舍内吸烟、燃放烟花爆竹等危险行为,确保消防安全。
四、校舍安全维护
学校应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校舍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寿命。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维护保养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对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校舍设施损坏,应及时进行修复和加固,确保校舍设施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五、应急处置
学校应制定校舍安全应急处置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程序和责任分工,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应急处置预案应包括疏散、救援、报警、通知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措施和步骤,确保师生在突发事件中能够安全、有序地撤离和自救。
六、监督与评价
学校应建立校舍安全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对校舍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确保校舍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对在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违反校舍安全管理制度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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