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临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入院患者须知
尊敬的患者:
无情的病痛,使您的身心受到伤害,对此我们向您表示深深的理解与同情,我们愿以优良的服务使您得到有效的治疗与康复。同时提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门诊就医后需要住院的患者,持住院单到住院处办理入院手续,在住院收费处交住院费(先看病 后付费患者除外)。
二、办理住院手续后到相关病区,届时您将得到主管医师及护士的入院指导。
三、需要陪床的病人,由科室护士长开具陪护证后。
四、住院期间,请您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手机、钱、物等,以免发生遗失。您在治疗或检查时,为了避免对精密仪器的干扰,请您不要使用移动电话。
五、为了保障治疗安全,请您不要外购药品,防止不符合国家药典要求及标准的药品影响您的治疗及健康。
六、请您不要向本院医务人员赠送钱、物;不要宴请医务人员,以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七、请您及您的陪床家属注意保持病区及病房内卫生;不要向窗外抛物,以免伤及他人;不得损坏院内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八、住院期间,不得回家住宿,以免发生意外。
九、当您已康复需要出院时,由主管护士为您做出院指导,主管医生为您开出院单,到医保科、住院处办理出院、报销手续。
十、如果您在住院期间有什么问题,请与科室护士长联系,我们将竭诚地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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