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咨询电话:0534-4366903
您所在的位置 > 临邑县妇幼保健院 > 招标采购 > 临邑县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机制
临邑县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管理机制
信息来源:临邑县妇幼保健院 发布时间:2026-01-02

(一)对不同的物品采取不同的招标办法

1.大型设备:委托招标公司或者由招标监督小组公开集中进行招标采购。

2.一般物品:采用邀请招标、询价比价、竞争性谈判、单独议价谈判(独家经营物品)等方式采购。

3.计划内批量采购物品:如材料、试剂等,采用邀请招标的操作方式,由三家以上具备资质的公司参加招投标。

4.零星、临时性的同类物品:无特殊要求的物品,一律从原中标单位购买;有特殊要求的物品直接与生产厂家联系,单独议价谈判。

5.为防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医院强化对招标采购全程的监督。

(二)实行“物品审批权和采购权分离”

1.医院对审批权的限定。医院领导只有物品采购的审批权,而不参加谈判,更不允许单独与经销商签订合同;医院领导如有建议,只能建议在招标价格基础上降价,严禁建议升价。

2.医院对采购权的限制。招标办不直接采购,对审批通过的采购物品进行集体论证、集体决策后,由承办科室严格按照签订的合同或协议进行采购。

3.对使用科室的管理措施。为确保招标采购工作顺利执行,医院规定使用科室“六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使用招标采购的合格品种;不得擅自购用或指定应纳入招标采购品种;不得擅自与经销人员洽谈业务;不得暗示经销人员违规推销;不得无根据地挑剔招标采购的设备及物品;不得擅自订购、引进学术会议上的产品。

内容保障 | 公务邮箱

临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广场大街111号  网站监督电话:0534-4366343  邮箱:lyxfbxxzx@dz.shandong.cn

鲁ICP备06032897号  鲁公网安备37142402000014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424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