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建设无烟单位,实现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经院委会研究,成立危险化学品工作领导组和工作机构,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静霞 院 长
副组长:郭 蔷 副院长
王小军 副院长
成 员: 王 秀
贺兴合
尹学鹏
王 昊
(二)控烟办公室
组长:王秀
成员:尹学鹏(控烟监督员)
二、职责
(一)领导小组职责
1.为推动我院无烟单位活动的开展,院领导起带头作用,不在室内公共场所吸烟,并适时召开控烟工作会议,对全局控烟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控烟领导小组的成员为各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进行控烟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与教育,并承担控烟巡查员工作职责。
3.执行各项控烟制度。
(二)控烟办公室职责
1.在控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控烟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对全局控烟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利用多种形式进行控烟宣传,配合上级部门的各项控烟工作的实施。
(三)控烟监督员职责
1.对无烟环境进行监督检查。
2.对本单位区域范围内和各科室随时进行抽查,有问题及时上报。
3.监督员及时将检查情况记录上报控烟小组办公室。
4.监督员还应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四)全体干部职工控烟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控烟规章制度。
2.做控烟表率,严禁在室内吸烟,不接受旁人敬烟。
3.吸烟人员应主动戒烟,并制定自己的戒烟计划,负有劝阻旁人吸烟的责任。
4.做控烟的义务宣传员,积极参加控烟知识培训。
5.认真落实本科室无烟环境,看到烟蒂主动捡拾。
临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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