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临邑县第二人民医院建立双向转诊制度,目的是为本辖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一、上、下转诊条件
(一)上转条件
1、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疾病诊治超出我院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4、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5、需要到上一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它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二)下转条件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要特殊治疗的病例。
3、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4、老年护理病例。
5、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病例。
二、双向转诊程序
1、卫生院相关科室按转诊原则将病人转至上级医院急诊科或相关科室。
2、转诊病人持“双向转诊单”到医院就诊。
3、转诊病人病情稳定后,医院各科室应及时将病人转回卫生院继续进行康复治疗。
4、对于急、危重、疑难患者,由于我院医疗水平、条件的限制则选择转往县人民医院或省、市医院进行治疗。待患者病情稳定符合转回我院指证时转回我院继续治疗。
三、成立双向转诊协调办公室
负责符合条件的转诊人员协调、审核及管理工作,下设办公室。
组长:王长宏
成员:商承峰 王福敏
联系方式:0534-4872081
临邑县人民政府主办 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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