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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措施】兴隆镇卫生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度
信息来源:临邑县兴隆镇卫生院 发布时间:2026-01-13

一、卫生院成立相应组织,当好党委、政府参谋,组织拟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加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二、认真收集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及时上报县疾控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同时报告县卫生主管部门及政府分管领导;参与县疾控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核实、报告及处理。

三、健全并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系统,协助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

四、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所需药品、器械等物资的供给和储备。

五、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演练,每年应根据情况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六、防保所及其实业务科室应主动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后续调查工作,相关科室应积极予以配合。

七、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要详细询问疫情和事故发生情况,认真做好疫情记录,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和应急管理职能科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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