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住院管理:
1、每天早上8:00—9:00时为医生查房时间,请自觉待在病房接受主管医生查房,否则因错过查房时间导致病情疗效不佳、不能正常办理出院手续以及其他一切不良后果由患方自行承担。
2、我院B超室、心电图设在综合楼一楼,化验室在综合楼二楼根据病情需要做上述辅助检查时,持护士交给您的申请单到相应科室做检查。
3、住院期间不得随意外出或外宿,由此造成的院外意外伤害、病情加重恶化、猝死以及其他严重的不可预计的意外情况院方概不负责。
4、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生许可治疗不得间断,擅自间断者我们视为在院将收取相关费用(床位费、护理费、诊查费、空调费等),间断三天作自动出院处理。
5、住院期间必须完全服从我院用药和治疗,自行在外用药或者治疗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自负。
6、病人及家属服从医院的统一管理和医护人员的统一指挥,入院时床位一经指定,不得擅自搬动,特殊情况需要变动床位时,必须征得当班医护人员的同意。
7、陪客不得擅自占用其它床位和用品,特殊情况需要占床时,可先向当班医护人员提出请求,经允许后方可占床,院方将合理收取床位费(病房使用空调期间加收空调费),对未经许可私自占床者,将按上述费用的两倍收取。
8、除正常手机充电外,病房不得私自使用电器,否则作盗电处理,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而且由此造成的重大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9、病区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和聚众赌博;讲究卫生,保持病区整洁、干净,不得随地吐痰和乱扔垃圾;节约水电、防火防盗,共同维护病区的生命财产安全。
10、病人入院后除享受正常的医疗服务外,我们将提供以下用品和其它服务:
(1)提供的固定用品有:病床(含被服)一张,椅子一把,床头柜一个,床头呼叫器一个(加床无),公共设施有电视、空调等,请爱护公共财物,对损坏或遗失公物者,将照价赔偿。
(2)二楼左侧楼梯口处安装有电热开水器,可自行取用。
(3)其他日常生活用品可到我院小卖部购买。
三、出院结算
1、除急症死亡或者转院外,患者出院,需提前一天向主管医生提出请求,主管医生会及时完成相关病历资料以保证你能顺利结账,否则会影响您的正常出院结算。
2、急症死亡或者转院患者,可先行出院或转院,后来办理手续,出院或转院后我院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医保和自费患者到收费窗口结算。结算完毕,医保病人取回身份证,患者凭押金条领取押金余额。
四、其他相关规定:
1、为全面监控工作人员作业和病区人员流动情况,我院安装有多个监控摄像头,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您的谅解。
2、您若对我们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可拨打监督电话(0534-4882030)或直接到院办公室投诉,院值班人员负责调查处理,不得无理取闹。
3、上述规定请病友自觉遵守,对违反者,医院有权严肃处理,维护医院正常的医疗秩序。
四、出入院流程
入 院 流 程 出 院 流 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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