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应急发〔2023〕20号
关于印发《临邑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的通知
局各股室、中心、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现将《临邑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临邑县应急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临邑县应急管理局地震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破坏性地震应急工作,明确各科室职责,保证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制订本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山东省地震应急预案》《德州市地震应急预案》《临邑县地震应急预案》,结合临邑县应急管理局实际,制订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县及周边地区,对我县产生较大影响的地震事件。
临邑县应急管理局成立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全局抗震救灾工作协调服务、信息收集上报、文件下发、工作汇报等日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534-4368998。
指挥长:魏 胜 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穆丙凯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东锋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郭本才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贾 冰 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
张慧燕 安全生产与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徐 曼 安全生产与应急服务保障中心副主任
刘家强 四级主任科员
成 员:各股室、中心、大队负责人
组 长:穆丙凯
副组长:贾 冰、刘家强
成 员:应急指挥中心、防灾减灾科、地震及地质灾害救援科、危险化学品科、安全生产基础科、应急管理执法大队
职责:制定应急救援行动具体方案;协助指挥长组织实施抗震救灾行动;掌握、报告、抗震救灾进度情况,安排调度救灾资金;协调各工作组工作;协调有关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消防救援大队等救援力量赶赴灾区开展紧急救援工作;接待、协调外援救援力量开展紧急救援工作;协调其他社会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组 长:郭本才
副组长:张慧燕
成 员: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综合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职责:负责上传下达抗震救灾工作最新情况;召集新闻发布会,发布震情灾情信息、抗震救灾信息;负责网络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负责宣传应急避险技能和灾后过渡安置常识等工作。配合国家和省、市地震部门做好灾区烈度调查和地震现场工作,提供灾区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跟踪反馈烈度调查工作进展,对地震震害进行调查和评估。
组 长:王东锋
副组长:徐 曼
成 员:安全生产与应急服务保障中心、防汛抗旱科、火灾防治科、政财科、督查巡查科
职责:负责指挥部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初步统计;根据救灾需求组织调集救灾物资;接受和安排社会捐赠;负责抗震救灾款物的监管与审计。制定和实施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方案;启用或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安置受灾群众;负责妥善解决遇难人员相关事宜;指导有关乡镇街道做好受灾群众的紧急安置,稳定受灾群众情绪,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
应对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地震灾害事件,启动本预案。临邑县应急管理局应按以下程序运作:各分管领导和局各股室主要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按规定、程序向县应急管理局值班室值班人员和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负责人报到,第一时间安排人员到受灾现场调查了解灾情,对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后,立即报送应急处置抢险方案和措施建议,确保信息准确、及时、畅通。局办公室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指挥长及带班领导汇报,局防震减灾指挥部指挥长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和市应急管理局领导汇报,并下达启动《应急预案》的命令,直接指挥防震减灾工作。指挥部领导和成员、局各股室负责人要按照各自的分工,立即迅速、有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
临邑县抗震救灾工作基本完成、震情形势基本趋于稳定、灾情基本得到控制、灾区生活基本恢复正常、灾区人民政府应急工作基本结束,县政府宣布震后应急期结束,本单位应急结束。
全体工作人员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抗震减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讲政治、有担当、积极行动,落实责任。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移动、电信、联通、短信、无线电台),强化抗震救灾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全力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
局各股室、中心、执法大队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各部门搞好协作配合,要树立大局意识,发现有推诿、扯皮现象,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密切关注当地震情的发展变化,险情发生后,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开展抢险救援,力争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抗震救灾期间,要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联络畅通。要坚持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要安排足够的备勤人员,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出动。要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重大紧急情况,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防震抗震指挥部。
及时修定和完善应急避险预案,加强对灾害危险的排查整治,及时设置警示标识标牌,落实管控责任人员,确保安全。
预案实施: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制订并组织实施。
预案修订:县应急管理局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