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8年5月1日《条例》施行以来,全乡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县政府的安排,健全机构、完善制度、明确责任、强化培训、编制目录指南、建设网站、设置场所,使我乡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为了贯彻落实《条例》,宿安乡印发了《宿安乡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我乡信息公开主体单位共计31个,已公开。
我乡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府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统计数据、其他信息等。
1、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单位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信息共计2条。
2、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宿安乡总规村庄旅游等专项规划7项,共计公开3条。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由于不属于本单位职能范围,未作公开。
4、通过党员活动日等对乡村财政预算、决算信息进行公开公示,共计公开32条。
5、公开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等内容8条,包括招商引资、村庄旅游等多项内容。
6、通过政府网站、印制明白纸、宣传车、公开栏等形式,公开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209条。
7、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共计公开20条。2009年宿安乡无突发公共事件发生。
8、通过政府网站、印制明白纸、宣传车、公开栏等形式,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263条。
9、公务员工作由县组织部、人社局统一招考,不在本单位职能范围之内,未作公开。
10、通过政府网站依法、依规公开市县联合巡察公告、领导视察走访、政府重点及常规性工作等信息160条。
2009年,宿安乡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2009年各级各部门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2009年各部门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取复印、递送等成本费用。
投入相对不足,信息公开专门工作人员配备不足;体制尚待理顺,网站内容还缺乏有效协调。建议县政府牵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题会议;统一购买政府信息公开软件,以利于规范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