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和县政府的有关规定的工作要求,现将编制的2012年度临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邑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邑县迎宾路69号,邮编:251500,电话:0534-4221169;Email:lysfj2145169@.163.com。
2012年以来,临邑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县政府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公开信息初稿,形成公开目录信息,并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极大方便了公民、单位、组织对司法行政管理事项的查阅和监督。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派专人多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保密意识,密切司法行政系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以及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两类人员”的稳控管理,积极推进金融领域风险公证工作,认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及时公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司法行政工作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全部通过临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公众也可通过新闻媒体了解我局的相关信息。
县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宣传科,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2012年,县司法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0条,其中,政策法规类4条,公告3条,案例6条,业务工作类57条。我局高度重视司法行政网站和信息化建设,按照便民利民、方便公众办事和监督的原则,专门在县政府网站上公开各类工作信息,公众可通过该网站查阅所需信息,对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局设立专人定期进行维护检查,完善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层次和水平。
2012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信息公开小组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公开,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201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但也清醒认识到我局在内容与需求上还存在一些差距,内容更新不及时,版面设计不合理,便民措施不尽意,人员队伍工作经验不足、培训力度不强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严格落实《条例》和上级一系列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坚持以满足社会需求和便民、利民为导向,着重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便民咨询服务,加强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工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健全完善办事公开程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维护、管理、检查、修正政务公开信息的内容,加强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专业培训,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培训,尤其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和能力,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修正完善网站模板设计,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直属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努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巩固大众媒体宣传阵地建设,探索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有关司法行政职能的各项信息,不断拓宽便民利民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