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现就本镇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人员及经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组成。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兴隆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兴隆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4-4272006
2014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配套措施、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都做到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求细致明确,工作方法合理得当,层层落实责任,取得了较好效果。
1、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由副镇长任成员的工作机制,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党政办设立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
2、完善了政务公开相关事宜。对公众获取我镇政务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编写组织机构信息,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业务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将我镇的重大决策、年度重点工作与措施、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法规和管理规范等政务信息主动向社会公开。
3、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形式。从方便公众出发,采用各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是通过政府的专栏;二是通过公开电话直接交流,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延伸到各村;四是利用公告牌、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4、强化监督反馈机制。政务公开工作是一项实实在在的工作,没有责任,就难以开展,没有监督,就难以落实。为此,该从强化工作责任入手,狠抓政务公开监督体系的建设。一方面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另一方面广泛搜集和听取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逐条登记,认真调查处理,不断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4年度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5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7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6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6条;已完成本单位受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2、公开信息分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分为11类: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农村工作政策的情况;财政收支、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兴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宅基地使用的审核情况;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兴隆镇的债权债务、筹资筹劳情况;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发放情况;乡镇集体企业及其他乡镇经济实体承包、租赁、拍卖等情况;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检查、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情况;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等。
3、公开主要形式。我镇政务信息公开通过三种途径发布,1、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充分运用和发挥这个网络平台,按照要求公开的内容,我镇及时向公众发布机构职能、政府决策、工作信息等内容;二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栏,对外公开我镇工作动态,及时搞好信息发布,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三是通过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栏,定期发布、公开各项工作内容和工作情况,扩大知晓面,提高知晓率。
2014年度兴隆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7条。
2014年度对提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的请求,一律免费提供政府信息,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2014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5人,其中兼职人员为4人,全职人员为1人。
2014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三是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四是依申请公开工作还不够到位,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
2015年,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一如既往地抓好、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扎实实开展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履行好政府应尽的义务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