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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邑县人民政府

临邑县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27日

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临邑县公安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邑县公安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邑县开元大街172号;邮编:251500;电话:0534-4221316。

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八个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4年,临邑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规定。持续深入推进全县公安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多次召开领导小组会、专题培训会、工作研讨交流会等会议。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于2014年组织警务公开专题调研小组,进行了充分调研活动并形成调研报告。截止2014年12月31日,2014年临邑县公安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回复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3件,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

二、公安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

成立了临邑县公安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有关局领导等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落实了公安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办公室为公安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以临邑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为依托,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与微信、微博等新媒体,针对广大人民群众所关心、关切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政策解读、政策宣传,积极互动,主动交流。同时,积极贯彻落实微警务工作机制,通过微博、微信平台,在线解答群众问题200余条,及时发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政策信息、预警信息。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逐项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对设计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并把次作为一项常规任务、重点任务来抓。2014年,我局先后组织户政、出入境、交警、治安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点部门,就相关领域信息进行公开公示。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14年,我局在中国临邑公安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0余条,涉及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工作动态、便民服务等方面。依托将网站、公安微博、微信等微警务作为大数据应用重要载体,积极打造集服务群众、宣传防范、线索收集等功能于一体的“微警务”平台,发布信息600余条。建立全天候网络服务和民意回应机制,发布便民主题帖40余期,制作便民服务专题播报10余期。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情况

2014年,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建立了完善的公安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按照相关保密要求对预公开信息进行分级审查。对公开的信息内容由专门的保密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审核订秘,并不定时对已经公开的信息内容进行清理和检查,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保密安全。通过审查及实时监督,截至目前,在我县对外公开信息中未发现涉密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2014,我局无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情况。

十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以往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主要是部分单位、少数民警信息公开意识、主动公开意识不强,部分信息时效性不强,信息公开流程需要进一步规范等等。下一步工作中,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信息的价值在于时效,要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效能,严格按照规定,及时公开相应信息,以满足社会需求和群众需求。

(二)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有专人负责,但是人数较少,力量薄弱,人员能力水平也有差距,以后要不断充实信息公开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提升队伍素质。

(三)规范工作机制流程。

不断完善有信息公开小组为牵头单位,各部门提供信息保障的工作机制,规范流程,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准确、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