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和临邑县人民政府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2014年度临邑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邑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临邑县迎宾路69号,邮编:251500,电话:0534-4221169;Email:lysfj2145169@.163.com。
2014年以来,临邑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县政府的各项规定,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应公开的事项进行全面公开,按照统一格式、统一规范、统一编码、统一管理的要求,各科室提出具体公开信息初稿,形成公开目录信息,并经局分管领导审定后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极大方便了公民、单位、组织对司法行政管理事项的查阅和监督。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派专人多次参加县政府组织的相关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素质保证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增强保密意识,密切司法行政系统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充分发挥报刊、电台、电视、网络等大众媒体的作用,继续深入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和政风警风行风建设示范窗口创建等主题教育和活动,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两类人员”的稳控管理,推进金融领域风险公证工作,认真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强化司法行政信息及时公开,以人为本、服务为先的司法行政工作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已在临邑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公众可通过该网站了解我局的相关信息和情况。
县司法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成员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按照《条例》规定,制定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及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及时、有序进行。
我局逐项对照工作职责和工作情况,对涉及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认真梳理,逐条细化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信息的采集、编制、管理、审核、公开等工作内容,并把此作为一项经常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并使之常态化。截至2014年12月31日,我局主动公开相关信息共81条,其中,重大行政决策信息公开3条,其它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74条。我局对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向社会公开。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未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制度,加强对信息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审查各科室上报的信息和目录,在确认所提交内容为不涉密可公开内容后,再由专职人员对信息进行发布,形成了及时对拟定公开材料进行事前保密审查、事后监督检查,确保所有公开信息准确无误、符合要求的工作机制。
临邑县司法局下属临邑县公证处、临邑县法律援助中心,2014年以来,我们继续积极公开公证和法律援助事项,先后公开公证、法律援助规范性文件1条,通知公告1条,使群众进一步了解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便于接受法律服务。大力宣传公证、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和典型做法,先后发布工作动态、案例3条。
虽然我局积极开展和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但在内容和公布及时性上还存在差距;便民措施不尽意,人员工作经验不足,力争2015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使信息公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严格落实《条例》和县政府各种通知精神和要求,以满足社会需求和便民、利民服务大众为出发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及时公开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信息,调整完善办事指南、便民咨询服务事项,公开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积极推进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相结合,健全完善办事公开程序,切实提升工作效能。
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积极维护、管理、检查、修正网站内容,自主进行专(兼)职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加强业务学习,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水平。
按照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进一步梳理规范局机关科室掌握的工作信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