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由孟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报告涉及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孟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孟寺镇孟寺村1000号;电话:0534—4582010)。
2015年,孟寺镇坚持以打造阳光政务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关于开展信息公开工作的政策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推进效能建设,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各级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信息公开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做到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坚持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认真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及时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查找不足,及时改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结合我镇实际,加快推进政务动态、机构信息、镇村规划、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从群众急需了解的信息入手,及时主动将政策法规、民生工程、便民服务事项等内容公示给群众。
2015年,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及时公开发布我镇在推进科学发展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取得的新成就和涌现的新典型,共发表稿件信息130余条;通过县、镇平台,及时发布我镇经济社会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利用公开栏及时将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务、财务管理等相关情况对镇村群众公布,共发布信息50余条。
2015年我镇未收到有效的申请公开信息的要求。未因依申请公开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2015年度我镇未收取任何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费用。
2015年度我镇未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围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了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形式,规范了信息公开操作流程,做到该公开的全部公开,该保密的坚决保密。工作中,做到严格管理,严把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