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临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编制临邑县兴隆镇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人员情况、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兴隆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兴隆镇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34-4272006。
2017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按照工作要求,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公开内容、完善规章制度、健全配套措施、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都做到了工作任务分解,工作要求细致明确,工作方法合理得当,层层落实责任,取得了较好效果。
为加强对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副镇长任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政务公开办公室,由党政办设立信息公开专职人员1名。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走上规范性制度化轨道,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按照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我镇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对公众获取政务信息的方法、程序、范围、时限作出说明,向社会公布本单位政务公开的业务部门、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法等。定期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督促整改。
为方便群众及时知晓政府的公开信息,我镇采取多种形式公开政务信息。一是通过政府专栏及时发布信息;二是通过公开电话直接交流,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三是通过政务公开栏等多种形式将政务信息公开延伸到各村;四是利用公告牌、便民手册等多种形式,及时、快捷地向公众公开各类政务信息。
2017年度共制作信息94条,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42条,依申请公开信息数2条,不予公开信息数1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设置类信息8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0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0条;城乡建设、惠农政策、农村医保、农保等信息11条;已完成本单位受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信息。
2017年度兴隆镇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
2017年度兴隆镇没有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2017年度兴隆镇没有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的发生。
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工作人员6人,其中兼职人员为4人,全职人员为2人。2017年,兴隆镇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
在2018年的工作中,我镇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着重做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加强培训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委、县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同其他乡镇的沟通交流,学习先进经验,提高回复及时性,增加群众满意度。做到组员信息共享和优势互补,发挥微博、微信等集群效应,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府信息公开、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利用政府信息公开。
(三)深化公开内容。加强政策信息解读,主动公开更多的政务信息;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积极发挥微信平台的信息公开功能;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