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要求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2017年,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等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1、通过县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本单位的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2、今年未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3、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已通过县政府网站公开。
4、结合单位实际情况,我单位及时发布提案议案办理情况、农林业工作动态、行政执法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情况、农林业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与应急信息及应对情况等与公众密切相关、群众关心的信息。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县政府网站发布的方式在规定时限内主动公开信息130条。
2017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我单位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制定审查程序,凡需公开的政府信息,由各科室在行文时明确公开属性。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经过自查、认定、审批三级审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泄密、涉密不公开”,未发生任何泄密和违纪违规事件。
我单位积极利用网站、广播等新兴载体将政府信息向群众公开。截至2017年12月31日,通过新兴载体公开政务信息达25条,涉及农林业生产工作动态、惠农政策、生产技术指导意见等。
我单位坚持和完善由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局属各股室组织协调的公开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搞好局机关与业务站、各业务站之间的公开工作协调与交流,做到政策统一、管理有序。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继续建立健全切合本单位特点的工作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列入各科室及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1)受理申请的数量:无。
(2)对申请的办理情况: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3)“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无。
(4)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无
2017年,我局已申请公开工作受理共计0条。
2017年,我局涉及“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共计0条。
2017年我局未发生由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017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单位或个人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未存在减免情况。
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不够广。二是业务水平不高
我局将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对重要政策解读的学习,积极参加县里组织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无)